欢迎来到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
交易规则

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企业信用交易结算细则

时间:2021-10-25 17:33: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场外)企业信用合约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根据贵州场外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业务规则是指交易规则、管理办法、业务细则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结算是指贵州场外根据公布的结算价和贵州场外有关规定,对摘挂牌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四条 贵州场外对参与交易的所有自营类会员和投资者进行结算。其中,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贵州场外的企业信用交易的结算活动,贵州场外、相关参与方及投资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结算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 企业信用交易的结算业务,由贵州场外组织进行。

第七条 贵州场外结算业务的主要职责:

(一)办理结算业务。

(二)控制结算风险。

(三)交割申请方交割信息的审核工作。

(四)汇总、统计、分析、报告结算数据。

(五)完成结算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贵州场外依据业务规则对自营类会员和投资者涉及企业信用交易的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记录、结算资料及相关的凭证和账册进行检查时,自营类会员和投资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贵州场外应保证结算资料及相关凭证、账册的完整与安全,电子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0年。

第十条 指定资金存放机构是负责在贵州场外进行资金结算的商业银行或第三方结算机构。

第十一条 投资者开立、更名、更换或者注销其结算账户,应当向贵州场外提出申请,经贵州场外同意,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贵州场外、指定资金存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与结算业务有关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 日常结算

第十三条 当日收盘后, 日合约结束。贵州场外对每一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的日合约进行盈亏、保证金、手续费等款项的结算。

第十四条 贵州场外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指相关参与方按规定标准交纳的已被合约占用的资金,用于结算和履约保证。贵州场外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当摘挂牌双方成交后,贵州场外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收取保证金。

第十六条 摘挂牌双方参与企业信用交易应按规定,向贵州场外交纳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摘挂牌双方进行转仓的,应按持仓天数向贵州场外交纳持仓手续费。贵州场外有权直接从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结算账户中扣划交易手续费、持仓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七条 交割申请方进行交割应按规定,向贵州场外交纳交割手续费。交割手续费从交割完成的交割确认额中划转。

交割手续费=交割确认额×交割手续费率

第十八条 交易手续费、持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等费用标准由贵州场外另行制定。贵州场外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手续费、持仓手续费和交割手续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因摘挂牌、交割及清结算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自营类会员、投资者自行缴纳,贵州场外不负责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用于企业信用交易及清结算的各类款项,均不计息。

第二十一条 结算价是指以当日最后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该时段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第二十二条 企业信用交易的挂牌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转让盈亏 = Σ [( 当日卖出转让价-当日买入开仓价或昨结价 ) ×卖出转让合约金额]+ Σ [( 当日卖出开仓价或昨结价-当日买入转让价) ×买入转让合约金额]

当日盯市浮动盈亏= Σ[(当日最新价-成本价)×合约金额+ Σ [(成本价-当日最新价)×合约金额]

当日持仓盈亏=Σ[(当日结算价-成本价或昨结价)×合约金额+ Σ [(成本价或昨结价-当日结算价)×合约金额]

当日转让盈亏是指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在当日盘中将所持有合约按成本价与转让价计算的转让盈亏之和。

当日盯市浮动盈亏是指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在盘中所持有合约按当日最新价计算的持仓值与成本价的浮动盈亏之和。

当日持仓盈亏是指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在交易闭市后因转仓而产生的盈亏,是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持仓值与原持仓值的持仓盈亏之和。

第二十三条 当日结算时的保证金超过昨日结算时的保证金部分从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结算账户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保证金低于昨日结算时的保证金部分划入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结算账户。当日盈利划入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结算账户,当日亏损从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结算账户中扣划。

自营类会员或投资者持仓合约了结后,保证金从投资者结算账户中释放。

第二十四条 每日交易收盘,日合约结束,贵州场外为摘挂牌双方结算其账户总权益及可用、可出金额。具体出入金时间和流程以指定资金存放机构及贵州场外的约定为准。当日账户总权益及当日可用、可出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账户总权益=当日账户可用金额+当日实际保证金合计

当日账户可用金额=前一日账户可用金额+当日出入金合计-当日手续费合计+当日转让盈亏-当日冻结保证金合计+当日释放保证金合计+当日持仓盈亏±交割确认额

当日账户可出金额=当日账户可用金额-当日转让盈亏-当日入金金额±交割确认额

第二十五条 贵州场外定期与需要核对结算数据的相关参与方进行数据核对,其中包括交易盈亏、保证金、交易手续费等款项。如需要核对结算数据的会员或投资者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州场外。

第四章 交割结算

第二十六条 交割双方为交割申请方和交割确认方。

第二十七条 企业信用资产交割的成交确认流程如下:

(一)交割申请方登记交割申请完成后,交割确认方在交割期内进行交割确认。

(二)交割双方对持有的合约按照交割了结价自行选择交割了结。交割了结价是指交割申请方对持有的企业信用合约卖持仓进行挂牌,交割确认方以该挂牌价格对其买持仓进行了结的价格。

(三)贵州场外将交割款自交割确认方账户划付至交割申请方账户。

(四)贵州场外完成交割款划付,视为企业信用资产交割确认完成,生成登记确认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明确规定的,按照贵州场外其他业务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贵州场外。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